2005年3月1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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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7·21”暴力袭警案一审有果
瑞安两主犯均被判死刑
通讯员 王鹏

  本报讯 3月14日下午,将瑞安社区民警蔡永华砍成重伤的两主犯——江西修水籍男子童中华和夏元华,被温州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、抢夺罪及盗窃罪数罪并罚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分别并处罚金1.4万元和1.1万元,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。
    2004年7月21日凌晨,童中华、夏元华伙同他人经预谋后,携带扳手等工具,窜至瑞安市菜巷一居民户楼下撬门入室,从厨房内拿来刀后,上楼盗窃玉手镯、金项链、金戒指等物品。瑞安市原城南派出所(现玉海派出所)民警蔡永华等人接警后,迅速赶至现场。童、夏等人见状,即持刀冲出,砍伤民警蔡永华、戴文铧后逃离现场。经鉴定,蔡永华被砍成重伤、戴文铧负轻伤。
  另据审理查明,童中华参与盗窃16次,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.9万余元;夏元华参与盗窃3次,窃取他人财物价值4700余元。童中华刑满释放后5年内重新犯罪,系累犯,应从重处罚。